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機關)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體能測評前,已確認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和自愿放棄面試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8∶00準時開始。
(二)地點:桂林高級技工學校(桂林市七星區(qū)五里店路6號,可乘坐100路公交車到桂林高級技校站下車,可乘坐23路、211路到穿山東路中站下車)。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法醫(yī)、獄醫(yī)緊缺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項目3項中有2項達標的,視為合格。體能測評項目中,只有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不超過3次(當場),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
(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5月30日上午8∶0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桂林高級技工學校田徑場報到并現場驗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考生根據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四)體能測評結果當天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聯系電話:0773-8995150
桂林市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桂林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6日
志公教育各分部電話:
南寧分部:0771-2094277 桂林分部:0773-2899676 百色分部:0776-2517997
柳州分部:0772-2896674 玉林分部:0775-2294260 河池分部:0778-2788680
欽州分部:0777-3898366 梧州分部:0774-3833980 賀州分部:0774-5288860
貴港分部:0775-4551236 崇左分部:0771-7981688 北海分部:0779-2029270
來賓分部:0772-4226344 防城分部:0770-2825180 電商部:400-00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