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告》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現(xiàn)將玉林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F(xiàn)確定田詩詠等170人為玉林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于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1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配合做好身份核驗等工作,并應接受體溫測量和“廣西健康碼”查驗。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到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的時間和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21年5月23日(星期日)進行,請入圍體檢的考生于體檢當天上午7∶10前到達體檢集中地點通過查驗入場。
體檢集中地點:玉林市黨群服務中心(玉林市玉州區(qū)玉東大道與二環(huán)路交叉路口往東約100米,市政廣場東側,市公安局斜對面,與玉林市博物館、玉林市城市規(guī)劃展示館、玉林市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相鄰)二樓(具體報到安排見附件1)。考生可乘坐17路、動車專線、動車專線支線等公交車到市政廣場站下車,往東步行穿過廣場即到;也可乘坐機場專線K3路公交車到東盛大廈站下車,沿雙擁路往東步行約500米即到。
受場地所限,所有體檢考生的車輛不得進入集中地點,建議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自駕車前往的,須在集中地點外自行解決停車問題。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和《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公綜函〔2013〕2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按照《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項目(如視力、色盲、聽力、嗅覺等)均不進行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情形的,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跨年度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
(一)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費用由體檢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四)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安排孕檢確認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
聯(lián)系電話: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公考一科,0775—2806803。
文件下載:
中共玉林市委組織部
2021年5月18日
原文標題:玉林市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yulin.gov.cn/zfgzdt/tzgg/t89080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