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筆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部分崗位按照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面試開考比例,且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確定58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2019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開始。
三、面試地點
防城港市第四中學
四、面試方式和面試成績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和體檢人選。經(jīng)防城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忌嬖嚦煽冞_不到70分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合格成績的40%加面試合格成績的60%(兩者分值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到小數(shù)點后2位)計出總成績??荚嚳偝煽兿嗤瑫r,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荚嚳偝煽?、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筆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荚嚳偝煽儭⒚嬖嚦煽兗肮P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都相同時,以筆試科目《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高的確定為考核人選。若以上成績均相同時,通過加試(答辯)的方式確定人選。
五、面試程序
1.所有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于7月13日下午3:00到防城港市第四中學實驗樓三樓會議室簽到,參加面試培訓,簽訂《面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簽領試講試題,按考生面試須知做好準備。面試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試講試題,不得代領。下午4:30前未按時到達領取試講試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所有參加面試試講的考生須在2019年7月14日上午8:00—8: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經(jīng)工作人員核驗后,進入指定的候考室簽到候考。8:30后參加試講抽簽,按抽簽確定的試講序號參加試講。凡未在8:30前進入候考室的遲到考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3.考生按抽簽的先后順序由引導員引導進入考場,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試講。
4.試講結束后,考生退場,由流動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的休息室等候宣布面試成績。
5.記分員統(tǒng)計考生成績后,引導員將本考場考生引領回考場,考場主考官宣布成績,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后,由引導員引導返回休息室領取原存放在候考室物品放置處的考生用品。領完后,有序離開。
若同一崗位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出現(xiàn)試講成績并列時,經(jīng)復核成績,依次對比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筆試科目《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是否都相同。若以上成績均相同時,通過加試(答辯)的方式確定人選。被確定為加試的考生由引導員引導到加試候考室等待加試(答辯)。加試(答辯)的程序與試講程序相同,加試(答辯)時間5分鐘(2分鐘審題,3分鐘答題)。
六、考生面試須知
1.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兩證缺一不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面試,違者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必須遵守面試紀律,按面試程序和要求參加面試,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規(guī)定影響面試。對違反規(guī)定嚴重影響面試工作的考生,予以取消面試資格處理,若有違法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
3.考生必須在面試當天上午8:00-8:30進入候考室,8:30封場廣播響后關閉候考室前后門,不允許考生進入候考室,凡未在8:30前進入候考室的遲到考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4.考生不得穿制服、單位統(tǒng)一工作服或穿帶有特別標志的服裝,或佩戴標志性徽章、飾物等。
5.考生進入候考室后,在抽簽前要主動將關閉后的手機及其它電子產(chǎn)品交由工作人員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違紀處理。
6.考生在候考期間不允許大聲喧嘩,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有事請舉手向工作人員示意。考生因上廁所需離開侯考室的,必須經(jīng)工作人員同意且由有關人員陪同及監(jiān)督。
7.考生面試一律用普通話試講(英語崗位考生除外)??忌诿嬖嚂r,只能報自己的面試序號,按面試抽簽順序號報“我是XXX號考生”??忌坏靡匀魏涡问剑òㄔ谠囍v教案上)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個人信息的,面試成績按有關規(guī)定扣分。
8.試講內(nèi)容為現(xiàn)行相應學科教材,試講只提供基本教具,參加試講的考生可以自行準備簡易教具,不得使用課件。試講時間為20分鐘,在試講時考生將自行準備的教具和書面教案交由引導員統(tǒng)一帶入考場。
9.考生在面試時不得攜帶與面試無關的任何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
10.考生在進行面試時,對主考官提問中的詞語聽不清楚的,可請求主考官復述一遍,但不得反問主考官。
11.面試結束后,考生退場時不得將試講教案帶出考場。參加試講的考生自行準備的教具由引導員統(tǒng)一帶出考場。
12.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由流動工作人員帶離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試成績,在等候公布成績期間要服從休息室工作人員管理。
13.面試工作封閉式進行。
14.面試不收取考試費,面試中餐統(tǒng)一安排。
15.考生在考試及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770-2810065。
防城港市港口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7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