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
?。ㄒ唬┟嬖嚾藛T名單
根據(jù)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規(guī)定比例,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考生(名單祥見附件)。
?。ǘ┟嬖囐Y格復審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報考河池市市直單位職位的考生到市直招聘單位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各縣(市、區(qū))招聘單位的考生到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進行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資格復審單位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ㄈ┟嬖囐Y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2.報名登記表、戶口簿(少數(shù)民族、大專及以下學歷人員和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3.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4.報考定向招聘“代課教師”崗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縣級教育局出具的《代課情況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ㄋ模┟嬖嚂r間、地點
面試時間: 2017年7月1日(具體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地點:
報考市直招聘單位統(tǒng)一集中在金城江區(qū)進行面試,面試地點設在河池市職業(yè)教育中心學校新校區(qū)(河池市金城江區(qū)城西大道河池市體育館旁,乘1路、18路公交車可到學校正門,乘2路公交車到“金城江區(qū)人民政府”站下車,往體育館方向走500米可到學校正門)。
報考縣(市、區(qū))招聘單位的考生在所報考的縣(市、區(qū))進行面試,具體地點由報考縣(市、區(qū))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面試組織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工作人員三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工作人員通過抽簽確定工作考場,考官通過分類抽簽確定面試考場,考生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試考官由市教育局、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在面試考官庫中抽簽產(chǎn)生。
面試工作組由監(jiān)督員1名、計時員1名、計分員1名、核分員1名、攝像員1名、引導員2名、候考室監(jiān)考員2名、備考室監(jiān)考員2名組成。面試工作組成員由市教育局、縣(市、區(qū))教育局選派產(chǎn)生。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考生和考場工作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單位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單位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酌情扣3分。
考場配備錄像設備,全程記錄每個考場的面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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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直招聘單位面試采取“說課+答辯”或者“說課+實踐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
主要測試面試者對教學內(nèi)容的理解和處理、課堂教學的組織、教學手段的應用、以及教態(tài)和調(diào)動學生學習興趣的能力,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學的基本規(guī)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學方法。專業(yè)知識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師職業(yè)要求。
2.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總分為100 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jié)束后當天現(xiàn)場公布。
3.縣(市、區(qū))級及以下單位的面試方式由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制定。
4.如出現(xiàn)進入考察人選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的情形,需請示考點主考,考點主考批準后,由考場主考官組織考場考官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即時命題加試,以面試加試成績高者為進入考察人選。
二、體檢、考察
招聘單位根據(jù)招聘職位人數(shù),按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按《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154號)、及參照《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統(tǒng)一使用市人社局印制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表》。體檢所需經(jīng)費由應聘人員承擔。
考察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生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才能獲得面試通知書。
?。ǘ┻M入面試的考生因故自愿放棄的,應在接到面試通知后2日內(nèi)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作隨意放棄招聘資格處理。
(三)面試考生應提前熟悉面試考點地址、交通路線和候考室場地。
?。ㄋ模┙?jīng)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必須嚴格按照《面試通知書》要求,在指定時間內(nèi)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ㄎ澹┟嬖嚥皇杖∪魏钨M用??忌煌?、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間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信息不實的,由市級教育部門、各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取消本次面試資格;考生出現(xiàn)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市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定,給予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河池市事業(yè)單位的處理。
(二)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nèi)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1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nèi)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nèi)不得報考我市事業(yè)單位。
咨詢電話:河池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778-2106317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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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