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和《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度設區(qū)市以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6〕9號)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6年4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面向全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招聘(定向招聘崗位除外)。
(二)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面向駐我市的軍警部隊并辦理隨軍手續(xù)的非在編隨軍家屬招聘。
(三)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務期滿(以各服務項目規(guī)定的服務期為準)且服務期內(nèi)年度考核均達到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城區(qū)和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等人員。曾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被錄用為公考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公開招聘317個崗位共計劃招聘389人,其中:市直149個崗位計劃招聘190人 ;縣(市、區(qū)) 168個崗位計劃招聘199人。
具體招聘計劃詳見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 18周歲以上,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5周歲及以下為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為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為197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0周歲及以下為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新進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齡、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6年4月30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從2016年4月15日起,可通過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http://www.fcgsrc.com)查閱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shù)、崗位、資格條件等,以及可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等資格條件向招聘單位進行電話咨詢。
(二)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8日8:00-4月22日24:00。
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登陸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http:// www.fcgsrc.com)上的“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的報名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指定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后,如實填寫《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同時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照片上傳后方能進行資格審核),認真核對信息無誤后提交。經(jīng)審查合格并繳費成功后,在同一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對打印的報名登記表由報考者本人簽名確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重復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確認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交的所有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因網(wǎng)上報名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而造成網(wǎng)上資格審查不通過等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17:00。資格審查單位必須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nèi)在網(wǎng)上提出審查意見,但對改報崗位的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單位應于當日完成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事項
市直招聘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縣(市、區(qū))級及以下單位的網(wǎng)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人社局負責。網(wǎng)上資格審查時,資格審查單位要嚴格依據(jù)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及時對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資格審查期間不需寄送紙質的報考申請材料)。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招聘單位如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把關不嚴,因此產(chǎn)生不良后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在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單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考生所學核心課程與單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項由考生在報名時自行提供。
2.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在規(guī)定的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內(nèi),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17:00期間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直接在網(wǎng)上改報其他崗位。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不得修改網(wǎng)上的報考信息,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所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2016年4月28日8:00-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并在2016年4月28日8:00-17:30期間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四)網(wǎng)上繳費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18日8:00-4月24日24:00。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上按時繳費??荚囐M按照自治區(qū)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每科每人50元,共計100元,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對報考因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不予開考的崗位且改報未成功或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人員,將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退還其考試費。
(五)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比例
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3的方可開考。對達不到1:3比例但確需在今年補缺的崗位,各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須報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后,方能開考。
無人報考或通過減少招聘計劃人數(shù)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上公布。
(六)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6年5月16日8:00-5月21日24:00。
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考試方式
招聘崗位設定為高級職稱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崗位設定為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筆試
1.筆試科目。本次公開招聘進行分類筆試,共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四大類,其中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又細分為中醫(yī)臨床崗位、西醫(y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y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wèi)生管理崗位六個小類。
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150分?!毒C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50分。筆試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醫(yī)療衛(wèi)生類(E類)《綜合應用能力》中的六個小類亦為合訂本,由考生選做相應部分題目),考試前發(fā)放,連續(xù)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報考者按相應的崗位考試類別參加筆試。各類別的考試內(nèi)容可參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附件3)對應內(nèi)容。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具體安排為:
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自行攜帶以備使用(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30天后,筆試成績將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公布。
5.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根據(jù)筆試總體水平和招聘崗位的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上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方式分為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兩種方式。具體為:除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崗位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面試外,其他崗位均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
2.面試組織實施
(1)縣(市、區(qū))招聘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市直招聘單位崗位面試:
①市直衛(wèi)生系統(tǒng)單位崗位面試工作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擬定面試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②市直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的崗位,其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方式的崗位,其面試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3)縣(市、區(qū))人社局、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及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方式崗位的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必須在7月8日前制定面試工作方案,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組織實施。
3.面試人選確定
(1)需要進行筆試的崗位,在筆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數(shù)超過招聘崗位人數(shù)3倍的,按實有人數(shù)組織面試。
(3)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jīng)核準開考的崗位除外,個別崗位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的比例,又確需進人的,經(jīng)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4.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三天內(nèi)進行。
(1)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后,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選提供有關報考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復審的,不能確定為面試人選。
(2)進入面試范圍人選的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或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戶口簿、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
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現(xiàn)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材料。
報考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此外,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參加“城區(qū)、街道黨建工作組織員”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定向招聘隨軍家屬崗位的面試入圍人選,還需提供經(jīng)批準機關審批同意隨軍的審批表。
報考者提供的證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專業(yè)技術資格等)及相關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出現(xiàn)未能通過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應提供書面聲明材料。
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上發(fā)布面試公告,公布面試人選。面試公告發(fā)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shù)面試。進入面試的人選由各縣(市、區(qū))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5.面試時間
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
6.面試地點
(1)市直衛(wèi)生系統(tǒng)單位崗位面試地點,由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指定;
(2)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的市直招聘崗位面試地點,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
(3)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面試方式的市直招聘崗位面試地點,擬由其主管部門指定;
(4)縣(市、區(qū))招聘崗位面試地點,擬由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指定。
具體面試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7.面試成績
(1)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分值各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并由面試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8.面試實行嚴格的驗證制度。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參加面試。
9.面試不收取考生費用。
六、考核和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縣(市、區(qū)) 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體檢公告由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發(fā)布??己?、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按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一)考核、體檢人選確定
1.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同時確定為人選。
2.采取直接面試的崗位人選:根據(jù)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忌嬖嚭细癯煽兿嗤瑫r,同時確定為人選。
3.采取直接考核的崗位人選:按實有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組織考核、體檢。
(二)考核
考核應當組成考核組,考核組由兩個人以上組成??己藘?nèi)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己私Y束后形成書面綜合考核材料,對能否聘用給予考核結論??己穗S軍家屬時,適當簡化考核程序。
(三)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規(guī)定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考核、體檢工作原則上在2016年8月5日前完成。
附件: 1.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計劃表
【分校聯(lián)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志公官網(wǎng):http://m.birdada.com
志公論壇:http://bbs.zgoog.cn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市直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經(jīng)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由市、縣(市、區(qū))人社部門分別在防城港市人才網(wǎng)公示本轄區(qū)招聘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考核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規(guī)定報批聘用。
聘用審批工作原則上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
八、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部門單位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三)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 要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其他情形的。
(六)應聘人員在考試及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招聘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須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yè)(學科)類別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考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6年)》設置。
監(jiān)督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0770-3235133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70-2828732
附件: 1.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計劃表
2. 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網(wǎng)上報考后打?。?/div>
附件:附件1: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計劃表.xls
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
2016年防城港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及機關后勤服務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15日
附件:附件3: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doc
【分校聯(lián)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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