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招聘的人數(shù),按筆試總成績(含少數(shù)民族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并由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在面試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資格復審。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則應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結束不再進行遞補。比例內末位出現(xiàn)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并列報考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有任何一科成績?yōu)?分或存在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均不能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確定為入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凱工業(yè)園總部經濟大樓一樓大廳(國凱大道),聯(lián)系電話:0771-4950207。
四、面試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
(一)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載打印《2023年度廣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式1份(粘貼的照片與網上報名時所上傳照片一致);設置為單面一頁,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 (下同)。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畢業(yè)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學位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教師資格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7.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未獲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提交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8.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各1份(如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
9.招聘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證明材料比如職稱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如報考人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供齊全、完整、真實、有效證件的,或者報考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五、其他要求
(一)報考人員需按《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通知》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xiàn)場驗證審核,逾期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負責。
(二)面試資格復審一般應由報考人員本人參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須由報考人員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和受托人親筆簽名摁手印)和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個人放棄聲明(說明包含: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報考單位、崗位名稱和編碼、手機號碼、本人簽名摁手印,原件可現(xiàn)場提交或通過快遞郵寄。郵寄地址: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凱工業(yè)園總部經濟大樓1707辦公室),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四)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具體要求會在面試前3天統(tǒng)一以書面形式通知面試報考人員。
咨詢電話:0771-4950207
通訊地址: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凱工業(yè)園總部經濟大樓1707辦公室(郵編:530031)
相關附件下載:
附件2:個人委托書.docx
附件3:個人放棄聲明.docx
附件4:教學工作經歷證明.docx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文體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標題:南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2023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文章來源:http://jkq.nanning.gov.cn/zwgk/ggxx/zpgsgg/t5611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