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度南寧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簡章》的規(guī)定,現將2015年南寧市青秀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參加筆試應聘人員1:3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見附件1)。
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
應聘人員有一門缺考或因考試違紀被取消相應科目筆試成績的不得進入面試程序。
對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人員由城區(qū)教育局通知。
二、面試資格復審的組織實施
青秀區(qū)教育局所屬學校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由城區(qū)教育局和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專人負責復審。
三、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4日至6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試資格復審地點:南寧市悅賓路1號青秀區(qū)社區(qū)服務中心11樓1117室;
聯系電話:0771-5826395
四、面試資格復審的材料要求
1、 面試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5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貼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 面免冠標準照片);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的所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 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 面試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招聘條件證明材料等)必須齊 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如應聘人員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者應聘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 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3、2015年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不了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且必須在7月31日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錄用資格。
4、在報考前已經通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并已取得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已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但暫未取得教師資 格證的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由教師資格認定部門出具的“已申報XX教師資格,并于2015年5月30日前審核通過,證書正在辦理中”的證明。
五、關于面試資格審查的其他要求
1、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按《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攜帶全部材料按時到現場驗證復審,逾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負責。
2、一般應由考生本人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忌蛱厥庠蛐栌蓜e人代為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須由考生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委托原因和代辦事項,委托人親筆簽名等),經面試復審單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
3、外省籍考生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確有困難的,經面試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先在面試資格復審規(guī)定時間內傳真相應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待到正式面試前3天再攜帶相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審核合格后才能參加面試。
4、放棄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應及時向面試資格復審單位提供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說明材料(本人簽名、注明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材料可傳真),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5、青秀區(qū)教育局將提前3個工作日統(tǒng)一書面通知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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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南寧市青秀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開考崗位按1:3比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http://m.birdada.com/uploadfile/2015/0603/20150603094945978.xls
南寧市青秀區(qū)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