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位
本次公開選拔的職位為縣直機關一級科員職級職位39個共45人,面向我縣鄉(xiāng)鎮(zhèn)符合條件的公考選拔。具體職位信息詳見《橫縣2019年公開選拔公考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選拔對象及報名資格條件
(一)選拔對象
1.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已進行公考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不含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
2.縣直機關派駐在鄉(xiāng)鎮(zhèn)的二層單位中,通過參加省(區(qū))以上公考錄用考試進入,并且已進行公考登記或參公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拔資格條件
選拔對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
2.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滿5年(選調生工作滿2年);
4.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近5年年度考核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每獲得一次優(yōu)秀等次可放寬1歲;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選拔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拔:
1.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選拔后即構成《公考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拔所涉及的服務年限、處分期限、影響期限及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均以2019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通過公布的《職位表》查詢選拔職位及其資格條件等信息。對因資格條件設置產生異議的,由選拔機關負責解釋。
(二)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橫縣2019年公開選拔公考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張貼本人近期小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于2019年8月8日至8月20日上班期間到縣委組織部公考股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表》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取消本次選拔資格;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報名后,由縣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選拔條件的,及時確認審核,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選拔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及時向報考人員反饋理由;對資料不全的,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齊。報名期間,在規(guī)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咨詢的有關問題。資格審查的材料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等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須提供一份復印件。
四、面試
(一)面試組織方式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職位勝任能力、專業(yè)素質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應在面試結束2日內公布。
(二)面試通知
面試前三天,由縣委組織部通知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與體檢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和選拔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得列為考察人選??疾烊诉x比例為1∶2,面試合格人員達不到考察比例的,按面試合格實有人數確定考察人選。
縣委組織部及選拔單位要全面準確評價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拔職位適應程度,重點考察思想、道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根據考察情況,按1:1比例安排到選拔單位跟班學習,跟班學習時間原則上為3個月。跟班學習結束后,選拔單位黨委(黨組)認真把關,集體研究決定擬任職人選,報縣委組織部審定。經考察、跟班學習無合適人選的,該選拔職位可以空缺,但須說明理由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12月15日前根據考察等綜合情況,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可結合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組織,費用由縣委組織部承擔。
六、確定人選和公示
(一)確定人選。各選拔單位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考察、跟班學習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選拔人選,12月25日前報縣委組織部審定。
(二)公示。確定選拔人選后在縣委大院張貼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對有問題反映并查有實據影響任職的,取消公開選拔任用資格。
七、有關要求
(一)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選拔資格的,須在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報名表》信息弄虛作假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公開選拔的公考原則上2年內不得調離選拔單位,因工作特殊需要調動的,須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三)對違反選拔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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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橫縣委員會組織部
2019年8月8日
原標題:橫縣2019年公開選拔公考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xhx.gov.cn/xxgk/xxgkml/jcxxgk/rsxx/zkzl/t286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