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年齡在21-28周歲(1991年5月8日至1998年5月7日之間出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得報名;
3.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人員。
4.司法警察崗位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體重不低于50kg,女性身高不低于160,體重不低于40kg,身體健康,體型端正,面部無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單側(cè)裸眼視力不低于4.6。書記員崗位參照以上標準,但對于身高、體重條件可適當放寬。
5.戶籍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內(nèi)。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法犯罪記錄證明);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受過黨內(nèi)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憑祥市人民法院政工科(憑祥市北環(huán)路322號)406室,咨詢電話0771-8537903
電子郵箱:pxfydys@163.com(將個人簡歷發(fā)送到該郵箱)
三、報名要求
報名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1)《應聘誠信承諾書》(附件2),持本人有效期內(nèi)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明書。退役軍人持退出現(xiàn)役證、其他相關特長證明報名(以上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時,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上個人姓名)
四、資格審查
依據(jù)應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準予參加考試。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經(jīng)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的,視為放棄。
五、考試
書記員參加機試:電腦打字錄入。
司法警察參加體能測試:資格審查通過者全部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執(zhí)行。體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崗位匹配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體檢:根據(jù)體能測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排序,按1:1比例擇優(yōu)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順延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持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集合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對擬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在本院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擬聘用人員經(jīng)考核合格的,統(tǒng)一與指定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本院工作。
七、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繳納相關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單位應繳納部分)?;A工資不低于2100元/月(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每月滿勤獎勵工資300元;工作期間與在職干警享受同等的出差下鄉(xiāng)補貼,在我院工作滿一年后核發(fā)工齡工資。
憑祥市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