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州、縣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其中:報考各縣市司法局、國土資源執(zhí)法大隊、森林公安局的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州司法局、州國土資源局、州森林公安局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一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涼山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通知下發(fā)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考(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考(參公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參公人員)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新錄用的公考(參公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否則不得辭職,不得調離所報考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級機關,未經同級公考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機關公考考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錄用公考的最低服務年限。
(四)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考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考錄等優(yōu)惠政策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考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在州、縣(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嚴格按照公考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在網上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 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考局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和涼山人事考試網(lsz.scpta.gov.cn)上公告。
2. 根據(jù)《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考、終身不得報考公考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考主管部門或公考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涼山州委機構編制辦公室 0834-3866683
涼山州國家保密局 0834-3865512
涼山州財政局 0834-3247363
涼山州審計局 0834-2165703
涼山州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0834-2191086
涼山州水務局 0834-3230984
涼山州林業(yè)局 0834-2163897
涼山州統(tǒng)計普查中心 0834- 8615010
涼山州森林公安局(負責州縣森林公安職位的資格審核) 0834- 2173031
涼山州司法局(負責各縣市司法局職位的資格審核) 0834- 2172812
涼山州國土資源局(負責各州(縣)國土資源執(zhí)法支(大)隊職位的資格審核) 0834- 2168485
西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 3235192
會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5624105
會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5426309
喜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679615
鹽源縣(組織部) 0834-6362710
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365158
寧南縣(組織部) 0834-4577788
寧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 4572217
越西縣(組織部) 0834-7616180
越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7612876
雷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 8823575
昭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332295
美姑縣(組織部) 0834-8240802
美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242013
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599699
金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739992
甘洛縣(組織部) 0834-7819237
甘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7816413
美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82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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