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確認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見附件1)于2015年2月12日17:00前,以發(fā)送電子郵件的形式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電子郵件的標題格式為“考生***(姓名)確認參加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職位名稱)職位面試”,正文內容應包括: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固定電話、手機等信息。確認郵箱:rsbrsc@chinacoop.gov.cn。
考生如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應于2015年2月12日17:00前,將書面材料發(fā)送傳真到總社人事部。標題明確為“放棄聲明”,正文為“本人***(姓名,準考證號)自愿放棄參加2015年度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報考職位名稱)職位面試”,并注明聯(lián)系方式(固定電話、手機及電子郵箱)、聲明人和日期。
二、資格復審
(一)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5年2月12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將以下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達的不予接收。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從國考局網站下載)。要求貼好照片(報考時提供的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大專以上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4、大專及以上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工作證明復印件和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開具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但須在2月12日前將《關于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承諾書》(見附件2)傳真至總社人事部),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由檔案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7、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公開發(fā)表文章的復印件。
8、 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
(二)郵寄地址:北京西城區(qū)復興門內大街45號,供銷合作總社人事部人事一處收,郵編100801。信封上請注明“公考資格復審材料”??忌峤坏牟牧喜辉偻诉€,收到后不另行通知。
(三)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國考主管部門備案。
(四)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3月5日-6日上午9:00至下午3:00攜帶以上材料原件到供銷合作總社機關辦公樓(一號樓)322房間報到。
三、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9日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20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下午12:5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各報考職位具體面試時間待考生攜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報到時通知。
面試地點:石化賓館(北京市西城區(qū)東京畿道10號)
四、體檢和考察
(一)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二)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無專業(yè)科目考試) =(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三)考察(體檢)的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為1︰1。
五、其他事項
(一) 因考生自愿放棄、提供虛假材料等原因出現(xiàn)遞補情況時,將另行發(fā)布公告,公布具體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
(二)我社機關辦公地點位于西單路口西北側(中國銀行總行西側),搭乘地鐵4號線(西單站F出口出站西行100米)即到??忌煌ㄙM、食宿費自理。
聯(lián)系電話:010-66054766
傳 真:010-66054118
預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績!
附件1: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
附件2:關于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承諾書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人事部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