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調范圍及職位
選調范圍:面向河池市內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選調職位:事業(yè)編制財務人員1名。
二、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優(yōu)良,無違法違紀違規(guī)記錄;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年齡限制:要求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6、必須在財務崗位工作滿2年以上;
7、身體健康。
(二)崗位條件
熱愛財務工作,事業(yè)心責任心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堅持原則,工作認真,熟悉財務工作,熟悉財經紀律。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專業(yè)范圍:財政學、會計與審計類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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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工作所涉及的學歷、工作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9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
2、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填寫完畢后,將報名登記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通過郵寄(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委黨校組織人事科(同時發(fā)送電子版到組織人事科郵箱:hcdxzgk@126.com)。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面交報名材料的除提交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原件核對;郵寄報名材料可寄復印件,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1) 身份證;
(2)事業(yè)人員登記表;
(3) 學歷學位證書;
(4)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5) 確定行政職務(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任職文件或材料復印件;
(6)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調書面證明。
(二)資格審查
由河池市委黨校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選調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資格。符合選調條件者,方可進入下一輪環(huán)節(jié)。選調職位與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可視情況由河池市委黨校黨委研究進行調整。
(三)筆試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選須參加由河池市委黨校組織的筆試,并按1:3比例確定面試(試講)人選,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筆試由河池市委黨校組織相關專家命題,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考查專業(yè)知識為主,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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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通過筆試的人員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xié)調能力、專業(yè)知識、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均為60分(含60分)。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達不到比例的由河池市委黨校黨委研究進行調整。
(五)體檢
考察合格者由河池市委黨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察對象自理。體檢不合格的,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六)考察
河池市委黨校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出具同意選調書面材料的前提下,通過查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根據(jù)對考察對象的考核情況,由河池市委黨校綜合醞釀確定選調人選。
(七)公示
對擬選調的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聯(lián)系方式:河池市委黨校組織人事科(行政辦公中心208室)
地址:河池市南新東路三巷50號
電子郵箱:hcdxzgk@126.com
郵編:547000
聯(lián)系電話:0778—2300445
聯(lián)系人:陸海苞18977843025 韋菊豐18977890185
原標題:河池市委黨校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財務人員公告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