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管理崗工作人員
(一)崗位及招聘人數:管理崗1名。
(二)招聘要求:
1.專業(yè)和學歷學位:全日制法學類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2.崗位要求:有十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具有豐富的法律實務經驗和管理經驗;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工作態(tài)度端正,服從管理;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較好的法律文書寫作功底和較強的接訪、調解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3.年齡:不限
4.聘用期:一年。期滿后符合要求的可續(xù)聘。
(三)人員性質及待遇
1.人員性質:事業(yè)單位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
2.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面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的休假、差旅,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現行休假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本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管理。
二、招聘辦公室文員
1.招聘崗位及人數:辦公室文員1名。
2.專業(yè)和學歷學位:全日制中文或漢語言文學、法律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學歷。
3.崗位要求:有較好的文字寫作功底和速記能力,擅長撰寫辦公室文件、總結和其它相關材料;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和word、excel等辦公軟件;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工作態(tài)度端正,服從管理;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3.年齡: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至1998年3月期間出生)。
4.聘用期:一年。期滿后符合要求的可續(xù)聘。
(三)人員性質及待遇
1.人員性質:事業(yè)單位編制外聘用工作人員。
2.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面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2個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的休假、差旅,參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現行休假規(guī)定執(zhí)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本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節(jié)假日不接受報名)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實地報名,報名人員將個人簡歷(附個人照片)紙質版和電子版送仲裁委辦公室。
報名地點: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區(qū)紅樹林大廈東塔2003室
聯(lián)系人:謝劍
聯(lián)系電話:0770-2818167,傳真:0770—2818167。
電子郵箱:fcgzcwyh@163.com
(三)報名材料
應聘者應提交以下個人材料:個人簡歷(含有關履歷證明材料)、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復印件、聯(lián)系電話、近期免冠標準照。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如發(fā)現偽造、謊報、隱瞞情況,取消報名。
(四)資格審查及面談考核
我單位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擇優(yōu)進行面談考核,面談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談的,不另行通知,應聘資料恕不退還,謝絕來訪。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報名時提交的相關復印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四、體檢
面談考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擬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擬聘人員本人承擔。
防城港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