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考生姓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入圍分數 |
條約法規(guī)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0401001001 | 孫靜 | 151111522516 | 131 |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1月25日前發(fā)送郵件(主題為:報考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至rsc@chinalaw.gov.cn確認參加面試,并在郵件中注明有效聯(lián)系方式。
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請于1月25日前告知我司,同時傳真考生本人簽字的放棄面試聲明,聲明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職位、放棄理由及聯(lián)系方式。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按照順序整理后提交我辦接受資格復審(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登記表(可在國考局網站上下載),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2、本科、研究生學歷和學位證書。
3、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
5、考生按身份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在職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和就業(yè)報到證(派遣證)。
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國考局網站下載,表格上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替代)和學生證。
待業(yè)人員: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材料請當面提交,我辦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平安里西大街33號(地鐵6號線平安里站西北口往西,趙登禹路口西一百米路北)。
我們將依據考生提交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復審合格,可以進入我辦2017年公考招考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考生面試資格,并按規(guī)定將情況報國考局備案。
四、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
參加考試前,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進行現場復核,并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專業(yè)科目考試分為筆試和口試兩部分,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辦公樓四樓會議室進行,筆試時間為2月22日上午9:30-11:30,口試時間為2月22日下午14:00。考試開始后15分鐘沒有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辦公樓四樓會議室進行,時間為2月23日上午,開始時間9:00。考生需在面試開始前30分鐘,即上午8:30進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取消考試資格。
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五、考察與體檢
因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按公考考試錄用有關要求,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5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且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不低于8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35%+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15%。
聯(lián)系電話:010-63094443 010-83085492(傳真)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人事司
2017年1月19日
2017年1月19日